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、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。
主要分为客运类、货运类及站场经营类,这期主要分享货运类。
1、道路普通货运(货车质量在4500千克以上) 备注: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,无需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2、道路货物专用运输(应当具有如集装箱、冷藏保鲜设备、罐式容器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设备设施,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) 3、道路大型物件运输(按货物重量分为一级≥20吨/二级≥50吨/三级≥100吨/四级≥200吨,并按等级配备相应超限运输车辆及安全押运员) 4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(比如第三类易燃液体汽油、化学品等) 1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,且经营范围包含:许可范围道路货物运输(不含危险货物)(G2005) 2、货运车辆45°角的统一式样的彩色照片(尺寸9cm×6.2cm) 3、货运车辆行驶证、登记证、安全技术检验报告、车载卫星定位/GPS装置安装证明 4、拟聘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、从业资格证 1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,不得违章作业,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2、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,不得转让、出租 3、道路运输车辆运输货物的,不得运输旅客,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,严禁超载;载物的长、宽、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; 4、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货运车辆进行审验,每年审验一次。 5、所有营运车辆需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,并接入省级监管平台 根据《道路运输条例》第六十三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,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最高5倍的罚款